基隆地檢署查獲將誠公司違法排放廢水 負責人羈押禁見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基隆地檢署啟動檢警環機制,偵辦業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查獲暖暖區將誠公司違法排放廢水,將游姓公司負責人及員工等5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基市警局刑警大隊、警三分局,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基市環境保護局,追查將誠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於本月10日執行搜索並傳喚公司相關人員,經訊問後,認將誠公司游姓負責人及員工等共5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全案因基隆市自來水於今年11月27日,發生疑似污染事件,地檢署隨即立案偵辦,同時啟動檢警環機制展開調查,經過濾相關事證,發現位於基隆河岸附近,基隆市暖暖區的將誠公司,疑涉有違法眝存、處理廢棄物的情事,遂在本月10日對將誠公司、負責人及員工住家共五處,發動搜索,拘提7人、約談1人到案。
據了解,將誠公司為節省清除成本,竟將台中港收取的廢油污水載回公司,再將儲放在油罐車上的廢油污水,偷偷排進大排水溝進而流入基隆河,但將誠公司偷排廢油污水,是否與11月27日基隆市自來水污染有關,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將誠公司游姓負責人及員工等5人,依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48條等罪嫌,且犯罪情節重大,有串滅證之虞,本月11日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他2名員工分別諭知4 萬及5萬元交保,1人請回。
基隆地院指出,聲請羈押被告游姓負責人及許姓等5人一案,基隆地院經法官訊問後,認被告5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核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授物件。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