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調查林姓肉商吸金30億元詐欺取財案,經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郭法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深入追查,發現林男旗下2間貿易公司與中纖公司造假交易,實質是借貸關係,藉此試圖規避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規範。檢調11日發動搜索,約談王姓董事長等5名被告及3名證人,今晨複訊後,王等3人分別以300萬、50萬元交保、境管並科技監控。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說明,檢察官郭法雲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深入追查,發現林男(通緝中)旗下2間貿易公司與中纖公司造假交易,實質是借貸關係,藉此試圖規避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規範。檢方查出,中纖公司疑以購買原裝骨腿等肉品為名,與林男旗下日曜聯合貿易公司進行假代購交易,再由同為林男的興合鑫國際貿易公司承接款項,讓資金以貨款名義流出,整體交易金額接近2億元,結構完整,涉嫌以商業交易掩護資金不法移轉。
檢調11日約談中纖王姓負責人、林姓董事長特助、郭姓貿易公司登記負責人,檢方漏夜訊問後,認為王男、林女、郭男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背信、《商業會計法》不實填製會計憑證、《洗錢防制法》洗錢及證券交易法使公司不利益交易、特別背信等罪嫌,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王男具保3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科技設備監控;郭男具保5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科技設備監控;被告林女具保50萬元及其餘被告限制出境、出海,其他2名被告則均受限制出境與出海,後續將持續追查資金流向及相關涉案人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