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因重劃完成後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之土地 移轉不影響減徵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近日有民眾向桃園地方稅務局詢問,新取得一筆重劃完成的土地,該筆土地重劃完成後,地價稅可減半徵收2年,目前尚未逾2年,是否仍可以繼續適用減稅?需要提出申請嗎?
地方稅務局表示,徵收地價稅的適用,且免由新土地所有權人再提出申請。
民眾如對地價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洽詢,有專人提供服務解答。總局:3326181轉2362-2368或2372-2378。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10。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6。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8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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