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偕海巡署 查察違規籠具

 

【記者于欽智高雄報導】高雄市海洋局為落實漁業資源保育政策之執行,邀集市轄7個區漁會、海巡署等單位召開「高雄市沿近海域籠具作業宣導」會議,研商執行海域聯合巡查禁止違規作業漁船,清除海域內佈放籠具,展現市府對海洋資源管理的高度決心。
海洋局石慶豐局長表示,本於勿枉勿縱精神,今年已針對海巡署查獲函送海洋局之違規籠具作業漁船有15件,經覈實審視渠等違規事證明確,依違反「漁業法」規定,共計核處15案(每案各裁罰新臺幣3萬元,共計新臺幣45萬元罰鍰),以儆效尤。
石慶豐局長強調,市府公告每年10月1日起至隔年3月1日止,禁止所有經(兼)營籠具漁業漁船在茄萣、永安、彌陀、林園等地區沿岸海域範圍內進行籠具作業,惟仍有不肖業者違規作業,破壞漁業資源保育,海洋局特協同海巡署執行海上聯合巡查,打擊不法及加強宣導,期許籠具漁船作業要遵守規定,藉以保育漁業資源,讓水產得以繁殖成長,永續循環利用,達成「年年有魚」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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