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林園區教保服務機構涉違法對待幼兒 5名教保員停職接受調查

【記者陳志昌高雄報導】針對林園區郵局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中芸非營利幼兒園違法對待幼兒一案,高市府教育局表示,該局接獲陳情後,立即指示園所保存並送交近30日內的監視器畫面,並動員超過10人分組檢視,經查已發現有5名教保服務人員涉有對幼兒罰站、拍打頭部、捏臉、半蹲、禁止如廁及要求跑步等不當行為,已依法將5名涉案人員停職,並由專案小組進一步調查,以釐清受害幼兒人數及具體情節。
教育局表示,該局同步公布園所及負責人名稱,且如違法對待幼兒情節屬實,將依法最重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並解聘行為人且終身不得再於教保機構任職。同時,相關機構亦可能依情節輕重,面臨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等處分,對於任何不當對待幼兒的行為,該局秉持「零容忍」態度。
另外,針對園所負責人謝冰雁於林園區經營之教保服務機構尚有其他違規事項,林園郵局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涉及分科教學及未依備查項目收費,林園非營利幼兒園大班未配置一名教師,中芸非營利幼兒園則進用未具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教育局均已依法函送行政裁處通知書,分別裁罰如下:分科教學負責人罰鍰6,000元、未依備查項目收費負責人罰鍰6萬元、大班未配置教師負責人罰鍰6,000元、進用未具資格教保服務人員則裁罰負責人6萬元及行為人3萬元,合計裁罰金額達新臺幣16萬2,000元。
教育局進一步指出,將持續檢視監視器畫面,深入查明違法對待幼兒案情,並由專案調查小組釐清事證,以掌握受害幼兒人數。對任何傷害幼童身心之行為,教育局絕不寬貸,後續將針對該協會所辦理之教保服務機構加強稽查,並審慎評估是否終止與相關非營利法人的契約。同時,自10月13日起,教育局將委請教保輔導團及督學進駐園所,建立外部督導機制,強化營運監管、觀課與訪視輔導,以確保幼兒受教安全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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