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身分證到紫南宮借金600元 男子處有期徒刑4月

【南投新聞採訪中心報導】6旬周姓男子在網咖撿到別人的身分證,異想天開拿撿到身分證到紫南宮借金600元,後來服務台人員發現資料比對有異,報警處理,警方後來查出是周男持撿到的證件假冒他人身分借金,南投地院法官將周男依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折合12萬元。

62歲周姓男子去年10月在新竹某網咖撿到楊姓男子身分證,有毒品前科且前年11月才剛出獄的他,因為缺錢,也想向紫南宮借金,希望獲得土地公的庇佑發財,找了兩個朋友陪他到紫南宮拜拜,並佯稱「楊姓朋友拜託我去幫他借金」,請不知情的朋友幫他填寫求金單。

求金單子上填的是楊男的姓名、地址等資料,周男再隨便編一個手機號碼請朋友代填上。填好單子後,周男拿著該單子去領600元,並簽上楊男的名字,後來服務台人員比對資料發現有不對,打單子上的電話發現不通,才報警處理。警方後來發現楊男身分證遺失,進一步追查,終於查出是周男拿撿到的身分證冒名去紫南宮借金。

南投地院法官審酌,周男撿到他人身分證,即冒用當事人名義詐得發財金,不僅有害社會秩序,也造成楊姓男子生活及心理上之困擾,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及周男坦承犯行,依偽造私文書罪名判刑4個月,若易科罰金折合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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