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柳芬馨基隆報導】商民收到海關催繳函請依限繳納,以免影響權益。催繳函非通知而已,是守住權益的最後機會!
基隆關張世棟關務長提醒商民,若接獲海關催繳函,務必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納,切勿因疏忽或忽視而影響貨物通關權益,甚至面臨財產查封強制執行的風險。海關呼籲,已確定的裁處應依法履行繳納義務,保護自身權益,勿因小失大。二位副關務長吳慧燕、林佳吟也同時出席記者會。
基隆關表示,針對已確定的裁罰案件,海關將另行寄發催繳函,通知受處分人限期繳納罰鍰或追徵稅款。倘商民未於期限內完成繳納,海關除得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外,並將停止該受處分人所申報貨物之進出口放行作業,請務必重視催繳通知。宣導影片請參閱:https://youtu.be/-kE2dmupUY0?feature=shared。
基隆關法務緝案組歐莉菲組長、楊孟哲進一步說明,依據《關稅法》或《海關緝私條例》裁處之罰鍰與稅款,自處分確定日起,海關將寄發催繳函通知受處分人。依法,「關稅法案件」應於收到通知後14日內繳納,「緝私條例案件」則應於30日內繳納。逾期未繳,海關將移送行政執行,並依法凍結或查封受處分人財產。此外,海關亦可能對其於全國各關區之報關案件採取限制措施,暫停其進出口放行作業,直至繳清所欠款項為止,對於企業營運將造成重大影響。
基隆關特別提醒,若案件已因法定救濟期間屆滿未提起救濟,或經提起後已經歷所有程序而確定,受處分人即應依法履行繳納義務。切勿心存僥倖或忽略催繳函通知,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倘對繳納金額或內容有疑問,歡迎逕洽基隆關法務緝案組洽詢,以維護應有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