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重購地與出售地須為同一所有權人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用地,如果新購買土地的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的地價扣除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餘額者,可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新購土地與原出售土地所有權人必須是同一人,才符合規定。若本人出售土地後,再以配偶名義新購土地,雖是夫妻,但因買與賣土地所有權人非屬同一人,不符合退稅條件,所以民眾在購買土地前,若想要符合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資格,應審慎選擇登記誰為土地所有權人較為有利。
私有土地捐贈財團法人供興辦長照機構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政府為加速推動長照設施的設立,私人捐贈給依長期照顧法及相關法規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社區式」、「機構住宿式」或「綜合式」服務類長照機構使用之土地,且符合一定條件者,可享免徵土地增值稅的稅賦優惠。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長照機構受贈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須同時符合四要件:一、私人捐贈且受贈人為財團法人。二、供興辦長照機構使用。三、章程載明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四、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另外請特別留意的是,長照機構若僅提供「居家式」長照服務,則不符合免徵土地增值稅規定。
依法院和解書或判決書申報土地移轉以起訴日為現值審核標準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依法院和解書或法院判決書單獨申報土地移轉時,按起訴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持法院和解書或判決書申報移轉土地,由於歷經和解或法院判決的程序,待判決確定時距起訴日可能已過數年,致申報移轉土地,常有民眾誤以判決確定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移轉現值辦理申報。稅務局提醒,縱然依法院判決取得權利之人高報土地移轉現值,稅捐稽徵機關依土地稅法規定,仍會以起訴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審核基準。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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