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提醒應先將廚餘瀝乾並剔除塑膠袋、免洗餐具和牙籤等雜質 違規者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為提高廚餘再利用效益,高市各區清潔隊垃圾車後方,均設有「養豬廚餘」及「堆肥廚餘」兩類回收桶,並設立清楚標示牌,供市民分類投放。環保局提醒,應先將廚餘瀝乾,並剔除塑膠袋、免洗餐具和牙籤等雜質,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環境衛生管理科科長周經棟表示,屬於「養豬廚餘」類別者,包含剩菜、剩飯、麵食、零食及調味料等可食性廚餘,經高溫90℃以上蒸煮至少1小時後,由合格養豬場再利用。至於「堆肥廚餘」類別者,則包括骨頭、蛋殼、咖啡渣、水果皮及果籽等,經廢棄物處理隊或合格廚餘場,轉化為「雄好肥」堆肥土,免費提供大眾領取使用。
環保局再次呼籲市民,切勿將非廚餘物混入廚餘桶,違規者將面臨罰則,民眾若有分類疑問,可至該局官網(https://ksepb.kcg.gov.tw/staticpage/management07)查詢相關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