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掛牌倒數計時 豐原警宣導馬不停蹄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倒數計時!舊稱為電動自行車之「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於11月30日正式納管上路。新法規實施後,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有「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並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完成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且須投保強制險,方可上路。豐原警分局鑑於法令宣導期將至,仍有許多微型電動車尚未掛牌,故前往轄內家用電器製造大廠等僱用大量外籍移工之工廠、並至移工朋友出入頻繁的豐原火車站及印尼、越南等各式外籍小吃店進行移工法令宣導,針對尚未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主加強宣導提醒,務必於11月30前前往辦理掛牌,以免受罰。
分局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逾期未領用牌照者將處所有人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且車輛將當場移置保管。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者(改車)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超速(25公里)者將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分局長林大為表示,移工朋友來臺工作賺錢十分辛苦,最重要的便是維護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部分移工因不諳我國法令,如有違反交通安全規定情事,輕則違規受罰,重則可能造成交通事故,透過警方法令宣導及執法,能讓移工朋友熟悉臺灣法令及規定,雙管齊下,保護移工生命財產,也保護國人的用路安全。(圖;記者馬淑娟/文:記者王雲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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