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設原則修正實施 高市打造舒適步行環境

【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為落實淨零城市發展願景,都市發展局11月函頒修正「高雄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原則」,強化建築開發案件的環境永續設計,透過提升都市綠覆率與連續性遮蔭空間,提升綠化與友善環境規範,打造舒適步行環境提升都市防洪韌性。這次修法將帶動都市空間的質變,透過系統性的綠化規範,也為高雄實現2050年淨零排放願景奠定基礎。
都發局長吳文彥指出,高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已明確指示,執行都市設計時應推動淨零循環環境之營造,而台灣2050淨零轉型的關鍵戰略之一「淨零綠生活」,就是透過打造良好步行環境,鼓勵市民以步行,進而降低碳排放為目標。
因此,這次修法以「創造涼爽、舒適、減碳、有趣的都市空間」為發展主軸,並以舒適好行、綠色基盤,與保水降溫做為執行策略。
吳文彥說,修正重點在於提升舒適的步行環境,特別重視提升都市綠化品質,新規定要求基地綠覆率應達75%以上、退縮空間應種植喬木,並採用開展型樹種,以營造連續性遮蔭環境,有效降低都市熱島效應。
若退縮空間寬度達七公尺以上者,更要求種植雙排喬木,大幅提升遮蔭與綠化效果;當基地條件無法種植喬木時,則應設置遮蔭設施,以確保行人舒適度。
都發局並補充說,植栽規劃是人行環境重要的一環,新規定特別重視提供植栽足夠的生長空間,例如地下室外牆須與建築線保持三公尺以上的淨距離,以提供原土層供喬木生長。同時,也明確規範各類植栽的最小覆土深度,確保植物生長環境優於一般通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