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秋節到來 消防局加強爆竹煙火安全稽查與宣導

【記者陳志昌高雄報導】因應中秋節到來,高市消防局加強轄內爆竹煙火相關場所安全檢查工作,並針對爆竹煙火相關場所強化查察取締,同時也利用辦理各項活動宣導,呼籲民眾應使用附加認可標示的合法爆竹煙火,並依據安全注意事項燃放一般爆竹煙火。
消防局第六大隊第二中隊所屬各分隊,近來啟動巡邏稽查與宣導工作,並由中隊長邱泊旋率杉林、甲仙分隊同仁向轄內金香舖、大賣場等相關場所業者宣導勿販賣無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以保障民眾爆竹煙火使用安全及杜絕非法製造及販售。
消防局表示,依據「高雄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除了公告的年節或特殊節慶當日、婚喪喜慶、宗教民俗活動、選舉活動等,施放一般爆竹煙火需要向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申請。中秋節當天,雖然可以不經申請即可施放,但晚上22時至隔天上午8時仍不能施放有爆炸音或笛音的爆竹煙火,以免影響公共安寧。
此外,加油站、加氣站、醫療、養護機構、各級學校、林班地、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及水源管制區等區域禁止施放。施放時,應依照產品使用說明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