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警為愛通風報信 洩密保庇圖利判5年10月

【南投新聞採訪中心報導】南投縣員警劉東貴,任職南投派出所和名間分駐所期間,跟經營養生館的袁姓女子曖昧,十多次通風報信臨檢時間,警方因查袁女另案搜索養生館,才從手機發現劉員洩密包庇圖利,以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刑5年4月,褫奪公權3年,另以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6月。

判決書指出,劉東貴與開設有猥褻與性交易的養生館的袁姓老闆娘有?昧,劉員為怕養生館被臨檢查到有非法做色情行業,因此袁女提供平板和手機給他,並付通信費用,劉員得知有臨檢擴大臨檢時,就以LINE通知,從前年4月到9月,用「小花朵」暱稱通報了11次。

兩人對話中有互稱「親愛的」,劉員傳的內容還有「最近要小心,包括保險套的套子」⋯等語,袁女因有男子欠她20萬元,也要劉員幫他查該男和其老闆有無入監服刑,劉員也幫她查詢。

南投警方是在前年9月因袁女另涉妨害風化案,偵辦員警搜索養生館,從袁女手機看到LINE訊息,發現暱稱「小花朵」的人持續傳送臨檢訊息,去年3月再搜索該館,再扣另一支手機,才循線查出是劉姓員警通風報信,還幫查個資。

劉員在該案爆發後已被停職,目前仍在停職中,劉員辯稱臨檢勤務非他編排,他沒有包庇能力,且洩漏的是酒駕臨檢勤務,及查緝違反防疫規定訊息,並無包庇他人犯圖利性交易之犯意及行為。也沒有收受賄賂,平板和手機是袁女借他玩遊戲。

南投地院近日審結該案,法官認為,劉姓員警不知奉公守法、潔身自愛,卻囿於私人情誼,徇私洩秘及包庇袁女所營的養生館,所為嚴重敗壞官箴,玷汙公務員威信,以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褫奪公權3年。另外再以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