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自住優惠稅率房屋新規定 辦妥戶籍登記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條例已於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規定自今(113)年7月1日起,適用住家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必須要有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稅務局說明,自113年7月1日起,所有人或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房屋使用權人為個人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下列情形者,屬供自住使用,以1.2%稅率課徵房屋稅:一、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應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稅務局提醒您,供自住使用房屋如尚未有戶籍登記,請儘早辦理遷入,最遲應於114年3月22日前(適逢假日,順延至同年月24日)遷入,稅務局並特別提醒民眾,戶籍遷移涉及農保資格、身心障礙者之使用牌照稅減免及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等權益,請於遷移戶籍時一併列入考量,以維護自身權益。
欠繳應納稅捐申請復查 財產仍會被禁止處分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稅單經合法送達納稅義務人後,如逾期未繳納,納稅義務人即使申請復查,仍屬欠繳應納稅捐,為保全國家租稅債權,稽徵機關依法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的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稅務局說明,近期有民眾(A君)不服核定稅捐,雖已依法申請復查,惟逾限繳日尚未繳納,該局依法實施稅捐保全措施,就A君名下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不動產,通知地政機關辦理禁止財產處分登記,並以書面通知A君。A君不解已申請復查,財產仍被禁止處分,復就財產被禁止處分提起訴願,經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說明,A君瞭解法令規定後,已撤回訴願,嗣後A君繳清欠稅,該局立即辦理塗銷禁止財產處分登記。稅務局提醒民眾,納稅義務人因欠繳應納稅捐致其不動產遭到禁止處分登記者,若有移轉或貸款需要時,可繳清稅捐或提供相當擔保,稅捐稽徵機關即可函請地政機關塗銷禁止處分登記,以免影響權益。
合法工廠用地可申請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法核定的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的土地,已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工廠登記者,無論自用或出租供興辦工業人使用,均可申請適用工業用地特別稅率(10%)課徵地價稅。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0%,如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則依超過之倍數適用從15%至55%不同的累進稅率;而工業用地享有與基本稅率相同之特別稅率10%,屬於單一稅率,無須採累進課稅。稅務局特別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規定者,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即可適用10?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只能從次年開始適用。
如有稅務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