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租金補貼 滿18就能申請

【記者陳志昌高雄報導】內政部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自112年7月3日開辦以來,由於資格放寬及加碼補貼,迄今高雄市已有7.7萬餘戶提出申請,比111年度增加3萬餘戶,申請狀況相當踴躍,高市府都發局表示,該專案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將受理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只要年滿18歲並有簽訂租賃契約都可申請,也包括外地來高雄求學的租屋學生,協助年輕族群減輕租屋負擔。
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租金補貼審查對象為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受申請人或其配偶監護之人等。因此,即使父母有自有住宅(無論住宅是否位在高雄),只要符合民法年滿18歲的規定,並有實際租屋之事實,都可以申請租金補貼。
吳文彥指出,民眾提出申請後的審核進度,會以申請後3個月內完成審查為原則,再交由內政部核定及撥款,且撥款期數是以申請當時的月分起始,民眾不用擔心權益受審查期間影響,截至目前,已有7萬7千戶申請,高市府都發局已加派人力審查,審核完成率已達92%,居六都第二,並持續受理審核中,至113年2月底獲中央複核通過已近5萬9千戶受惠。
都發局表示,內政部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照顧對象為家庭所得每人每月43,257元(最低生活費3倍)以下之租屋家庭。體貼年輕租屋家庭,因此家庭所得每人每月在43,258~50,467萬元(最低生活費3~3.5倍)者,高市府也提供增額租金補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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