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園地

印花稅網路申報可採用信用卡繳稅省時又便利
彰化地方稅務局表示,112年10月1日起,印花稅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可跨區開立全國各縣市稅單,只要申請1個印花稅網路開單帳號,就可以隨時透過網路線上方式報繳全國各縣市的印花稅稅額。另外不申請帳號亦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同等效力之憑證載具(例如Taiwan FidO)直接登入,即可網路申報開立本人之各縣市稅單,並可使用信用卡繳納印花稅,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快速又簡便。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以信用卡繳納印花稅網路申報開立之大額繳款書及按期申報彙總繳納自繳稅款者,限制使用納稅義務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持有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透過網際網路輸入信用卡及繳稅相關資料,取得發卡機構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稅務局提醒,如營利事業有變更負責人情事,請使用變更後負責人本人持有之信用卡繳納。
拍賣取得之土地免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
近期有民眾來電詢問,拍賣取得土地需不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經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無須申報土地增值稅。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經拍賣取得土地,拍賣機關會將拍定價額通知地方稅稽徵機關核算土地增值稅,並自拍定價額中優先扣繳。拍定人取得拍賣機關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後,應持該證書向土地所在之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工程受益費查欠並繳清欠費後,即可至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
逾期未繳納稅款,可以網路繳稅囉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如逾期繳納,得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於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線上繳稅。稅務局說明,稅單若逾繳納期限,依法規定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以往逾期未繳納案件,民眾可持稅單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核算滯納金繳納。為提供民眾便利繳稅管道,並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自112年11月起開放於各該稅款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逾期案件,掃描稅單上的QR-Code即可進行線上繳稅,不受代收款機構營業時間及地點的限制。稅務局提醒,逾期繳納稅款,除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外,若超過30日(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並加收執行必要費用,請民眾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造成荷包失血。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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