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美濃農舍 市府認定有違建依規裁罰

【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有民眾向建管處爆料,座落於美濃區龍肚段2筆土地的農舍,涉及違規案,現況除農舍主體外,尚有圍牆、大門、水泥硬鋪面及建物等。農業局經查該案其圍牆、水泥硬鋪面、大門及建物,並未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屬於違建。經工務局比對原始設計圖於空拍圖,發現其另主建物有增建情形,將請當事者說明,並持續依法查處。
工務局表示,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8-1條規定,在農業用地上興建有固定基礎的農業設施,必須先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然後再依法申請建使執照。
該案經農業局112年12月28日現地現勘後,查證現況有設置圍牆、大門、水泥硬鋪面及建物,同時比對農業部農地管理資訊系統,該地號並無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核發紀錄,確認未作農業使用屬實,高市府將續依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裁罰6至30萬元與要求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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