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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戶籍身心障礙者或車主將戶籍遷出會被取消牌照稅免稅
彰化縣稅務局表示,近日有位車主吳小姐來電詢問,原為免稅車輛為何會收到牌照稅單?經查係車主吳小姐將戶籍遷出,與身心障礙者不同戶籍,不符合使用牌照稅「同一戶籍」之免稅規定所致。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 ,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可以本人、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同一戶籍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 。而「同一戶籍」係以戶政機關登記為要件,若身心障礙者或車主遷出,致兩人不同戶籍,即不符合「同一戶籍」之免稅規定,稅務局將自戶籍遷出之日起恢復課稅。稅務局提醒民眾注意,車輛被取消使用牌照稅免稅後,不會因身心障礙者或車主事後又遷回同戶籍,而自動回復為免稅車輛。仍需車主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可以再自申請日起免徵使用牌照稅。
公司未依執行命令扣取員工薪資,小心公司財產被執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公司來電詢問,收到行政執行分署寄來員工的扣薪命令,不知如何處理?稅務局說明,公司的員工如有欠稅被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分署可就該員工薪資執行扣款,公司應依行政執行分署執行命令之記載,將扣押款項交付移送機關,如欠稅員工已經離職或因其他原因無法依命令內容扣押交付員工薪資時,應依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119條規定,於收受執行命令後10日內向行政執行分署聲明異議。如果公司未依執行命令辦理,也沒有在收受執行命令後10日內,提出書狀聲明異議,行政執行分署得因移送機關之聲請,逕向公司之存款及財產為強制執行。稅務局提醒,如接獲行政執行分署寄來的員工扣薪執行命令,切勿置之不理,以免徒增不必要困擾。
分次取得土地,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仍應重新提出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因財務規劃分次取得同一地號土地,先取得之持分土地如已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後取得之持分土地面積如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應重新申請。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為維護自身權益,請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當期即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課地價稅,逾期申請則自次年期開始適用。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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