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消防局加強爆竹煙火安全管理

【記者陳志昌高雄報導】為防範災害發生,高市消防局第四救災救護大隊本月下旬由副大隊長林振銘率隊,針對轄內高風險、可疑處所及大型金香鋪賣場等業者,強化爆竹煙火安全管理機制及案例教育宣導,以提升業者安全意識及風險控管。
消防局表示,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販賣場所儲存一般爆竹煙火數量如達管制量,須符合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相關位置、構造、設備之規定,負責人應以安全方法進行儲存或處理,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另儲存一般爆竹煙火達管制量30倍以上之場所更有進一步之安全管理規定,以上為此次強化檢查及宣導之重點,目的為落實場所安全管理,並提醒業者勿存放超量之一般爆竹煙火。
消防局表示,該局第四救災救護大隊希藉由此次加強檢查及宣導,落實一般爆竹煙火販售業者自主安全管理,強化場所預防火災意識,以降低災害發生風險,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