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不務正業的陸委會大可裁撤

立法院不久前通過「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農業部組織法草案」等機關組織改制法案,對中央組織功能結構進行調整,除了給民進黨分贓自肥之外,實在看不出這等改造有何意義。蔡政府七年來廣設各種成效不彰的國家隊與辦公室,巧立各種名目貪吞公帑預算,既是要改造就應該精實結構人力,像陸委會這般尸位素餐、不務正業、淪為民進黨御用打手、宣傳台獨的單位大可裁撤。
大陸委員會成立的緣由是因為76年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兩岸民間往來日趨密切,行政院於77年8月,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協調各主管機關處理有關大陸事務。為了強化大陸政策的決策功能及工作推動的效率,訂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經立法院於80年1月18日三讀通過,並由李登輝總統於同月28日公布施行,正式成為政府統籌處理大陸事務的專責機關。
到了蔡英文執政時期,蔡政府廢棄了九二共識與大陸漸行漸遠,過去在1990年代,由於兩岸開始進行接觸與協商,經年累月的問題多且複雜,當時以秘書長為業務的處理者,包括陳長文、陳榮傑、邱進益、焦仁和、許惠祐等人皆是跑第一線的秘書長。不過,2000年後,由於民進黨政府與大陸方面的協商機制中斷,使得海基會功能減弱,由誰擔任秘書長或董事長,並無太大差別。邱太三目前被派任陸委會主委,也是因為這個單位已無足輕重,適合養老兼打雜。
最近陸委會的網站發文,不是要民眾小心中共滲透,或者修理攻擊在海外出訪的前總統馬英九,就是拚命宣傳蔡英文的四個堅持互不隸屬、譴責大陸挑起臺海及區域緊張情勢、譴責大陸阻撓臺灣參與WHA。有關服務台商、協助兩岸事務的工作新聞完全沒有,陸委會現在更像是一個台獨宣傳部了。最近一則大陸男子來台騎自行車環島意外遭路燈電死的新聞,家屬跨海提告後獲得463萬國賠。大陸人民算不算也是中華民國人民引起討論,陸委會則急忙表示法官函詢該案適用《國家賠償法》一節恐有誤會,其函復法院內容從未指稱中國大陸人民是中華民國國民。
陸委會再度成為為蔡政府的台獨理論的打手,但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正是涉及中國大陸人民的權利義務事項的根本母法,就算陸委會在新聞稿推稱中國大陸人民得否依15條國與國之間「平等互惠原則」之精神申請國賠,也無法改變大陸人是我人民的事實。
現在的陸委會,早已經不再推動兩岸交流,放棄了九二共識,甚至違反憲法地配合蔡政府「互不隸屬」的兩國論意識形態,每天的工作就是為台獨進行大外宣;遇事只顧著「罵中共」而不尋找和平交流的方法,更遑論要提倡讓兩岸民眾互通往來了。已經變質的陸委會還能期待他為台商台胞做些什麼嗎?根本不用期待了,還不如早日解散裁撤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