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電子煙 即起上路 衛生局將不定期稽查取締違規者

【記者張毅基隆報導】由於菸害防制修正案自今年3月22日上路,即日起全面禁止電子煙,並加重處罰,基市衛生局將不定期稽查取締違規者,當天就有三家疑似違規業者,將依法裁處。
基市衛生局指出,菸害防制法修正案自3月22日開始正式上路,修法重點之一為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即業者在店內展示或供應、販賣「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或是未經審查通過「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都屬違法行為。
基市衛生局當天就與基市警局,展開全市電子煙實體店面的專案稽查,首日下午衛生局共稽查五處電子煙販售業者,查獲三處疑似違規業者,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裁處事宜。另外,市衛生局提醒民眾,依新法規定,任何人在任何地點,不得使用電子煙,違者將處二千到一萬元罰鍰,請民眾注意不要以身試法。
衛生局長杜雅惠提醒市民,這次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除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外,其他修法重點也請民眾特別注意,包括禁菸年齡提高到「二十歲」;校園全面禁菸;管制指定菸品(如加熱菸);禁用經公告之添加物;菸品警示圖文面積從百分之三十五擴大到百分之五十;若有業者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類菸品或未審查通過的加熱菸及載具,最重將處一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屆期未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者,按次處罰。
局長杜雅惠強調,依新的「菸害防制法」規定,販賣、展示「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或是未經審查通過「加熱菸或其必要組合元件」,將處新台幣二十萬到一百萬元罰鍰;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電子煙等類菸品或指定菸品等必要的組合元件的訊息,將處新台幣四十萬到二百萬元罰鍰,希望網路業者能負起管理責任,積極主動刪除違法的販賣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