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昌高雄報導】大陸籍錢姓男子107年來台單車環島,在高雄路竹區大公路疑遭路燈電擊死亡,家屬跨海打國賠官司,經高雄高等法院維持原判決須賠償463萬多元,對此,高市府工務局養工處表示,因法律尚存有爭議,將依法提起上訴。
養工處表示,事發前皆無接獲相關反映該盞路燈有漏電情形,且事發後經警方通知會同檢測該盞路燈,當下亦未檢測出有漏電情形,在設置管理上應無國賠責任,查原審判決養護工程處應賠償請求權人共新臺幣463萬餘元,其賠償範圍、項目及金額尚有待協商以符實際之情形。
養工處指出,該案陸委會亦澄清,其並未函復法院指中國大陸人民為中華民國國民,該處將依法提起上訴,且上訴過程中仍將持續與請求權人協商,讓事件得以儘速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