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抗告成功 臺南地院再審裁押議員李文俊

【記者鄭永德台南報導】南檢偵辦台南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件,期間無黨團結聯盟前顧問團長楊志強、議員李文俊2人,法官認證據不足請回,檢方補強證據抗告成功,李文俊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諭知: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裁押李文俊理由,訊據被告雖否認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犯嫌,惟羈押聲請書所主張之事實,業有該聲請書內證物可資佐證,且本案涉案相關人等眾多,雖多已到案,惟均否認犯行,所述均避重就輕,彼此間供述亦有歧異。又本件雖有被告與共犯間之如手機等證物已經檢察官扣案,並有共犯已經羈押。然上揭扣案物未來所查知之內容,尚待檢察官調查,且須與被告或共犯間相互對質釐清,因此尚不能因部分證據已經扣案及部分共犯已經羈押,即遽認被告無串供或滅證之可能性,是本件被告確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應認檢察官之聲請為有理由,被告應予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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