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停記憶模糊找無車 警籲民眾停車要拍照存證

一位張姓民眾過年前將機車停放在本館路上停車格,長假前往北部,回來牽車時發現車子不見了,立即報案稱機車遭竊,三民二分局鼎金所員警蘇庭儀立即趕赴現場了解。透過監視系統發現他的機車在這期間並無使用跡象,員警於周遭停車格發現他的機車,原來這位張姓民眾記錯位置。同樣在鼎中路751巷河堤旁,一名黃姓民眾因過年後返家,發現停在路邊的機車不見,誤以為遭竊也急忙報案協尋,副所長陳彥泳、警員陳立軒到場處理,原以為他停在紅線處遭到拖吊,透過高雄市拖吊系統查詢並未發現有拖吊紀錄,轉而周遭協尋,果不其然在距離200公尺發現他停放的機車,黃先生也是記錯停放位置。警方提醒,長時間出遠門後記憶容易模糊,民眾停放車輛,可能因停放時間較長、趕時間、或因停放車輛多、地景相近等因素,發生記憶錯置的窘境。警方建議,可透過手機拍照留存的方式,停車後拍下停車位置及周遭環境或附近門牌,幫助回想並加速找到自己愛車,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的困擾。(圖文:記者張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