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警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 起跑 

【記者雷琇雯雲林報導】111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從1月24日22時開始至2月7日24時結束為期15天,以「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為工作主軸,統合警察、義警、民防、義交、守望相助隊等民間力量,展現政府維護治安之決心、整頓交通之盡心及服務民眾之熱心。

圖說: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起跑,縣長張麗善率同縣警局局長李謀旺等,至各分局及守望相助隊慰問協勤警民力辛勞。(記者雷琇雯拍攝)
圖說: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起跑,縣長張麗善率同縣警局局長李謀旺等,至各分局及守望相助隊慰問協勤警民力辛勞。(記者雷琇雯拍攝)

雲林縣政府為激勵相關人員士氣,特由縣長張麗善、副縣長謝淑亞及秘書長曾元煌率同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李謀旺、副局長林振華、陳源輝及民防總隊副指揮官張炳耀、義警大隊長吳岳樺、民防大隊長蘇振毅、義交大隊長張松竹及義警、民防、義交大隊幹部,至縣轄六個分局及八德、四維、大庄、西螺、北辰及臺西守望相助隊等單位慰問參與本項工作之員警及協勤民力辛勞。

縣長張麗善指出,農曆春節是國人最重視的節日,今年有長達9天的連續假期,民眾返鄉過節及舉家外出旅遊增多,各旅遊風景區、交流道、高鐵站、火車站、公車站及寺廟周邊人車潮大增,希望藉由警民全力投入執勤,強化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措施,讓鄉親都能平安快樂過好年。

臺西分局長黃念生表示,取締酒後駕車本為警方常態性的重點工作,絕對不會因為年節將近而有所鬆懈,除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外,亦會不定時、不定點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呼籲駕駛人切勿存有僥倖心態而以身試法,提醒有喝酒的民眾,應指定駕駛、利用代客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共同打造安全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