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錯車位誤認遭竊 苓雅警協助尋回愛車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員吳俊諺、鄭宇哲日前上午接獲報案,四維四路某址有民眾機車不見,隨即趕赴現場。到場了解係一王姓男子(50歲)稱於昨晚將重機車停於四維四路某址前即前往上班,沒想到隔日早上下班要牽車時卻發現車輛不見,懷疑遭人竊取。警方現場判斷車輛應該不是遭竊而是記錯停車位,隨即通報所內同事查詢車牌辨識系統,果然從昨日20時至今日8時都沒有紀錄,顯示車輛並無遭人騎乘。接著擴大搜索範圍,後終於在海邊路上找到重機車,而王男也想起自己原來是將車子停在該處。警方提醒王男爾後停完車可以拍一下附近路牌以防自己忘記車輛停放處,而王男也對自己的粗心感到抱歉,並對警方的熱心協助表達謝意。(圖文:記者張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