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檢民眾偷跑回家 中市府重罰強制送集檢所

【記者彭勝郎台中報導】日前一名巴姓民眾自美國入境,於桃園完成168小時檢疫後,未依規定前往原填報居檢處所,卻擅自至非填報的台中住所,嚴重違反防疫規定,台中市政府民政局獲報後,與相關局處通力合作,將該男子強制送往集中檢疫所,並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予以重罰,絕不寬貸。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市民健康、城市安全非常重要,防疫安全需要靠每一個人遵守規定,避免城市防疫出現破口。
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長吳世瑋指出,此次巴姓民眾選擇方案C進行居家檢疫,第一階段選在桃園集中檢疫所居檢,卻在期滿168小時後未返回第二階段新北市住所繼續檢疫,於回程途中擅自返回台中市清水區住家。
民政局在接獲內政部民政司通報後,第一時間即通知公所里幹事及轄區警員至現場與民眾說明狀況,同時洽請衛生局緊急申請集中檢疫所,並協調交通局調派防疫計程車進行後續移送。
吳世瑋表示,此次巴姓民眾未依規返回原申報的居家檢疫住所,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違規情節重大,全案除移請新北市政府加重處罰外,巴姓民眾還需額外自付每日3,000元的集中檢疫費用。
吳世瑋提醒,居家檢疫民眾務必遵守各項防疫規定,如有違規,市府絕不寬貸。居檢期間民眾如有相關需求,也可洽市府關護中心(04-22289111分機21696、21697、21698),市府將盡力協助市民度過檢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