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修法表決民進黨「落跑」? 陳美雅批程序爭議要說清楚 人民安全更要有擔當

【記者于欽智高雄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加重毒駕刑責,由3年以下加重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刑。高雄市議員陳美雅針對綠營立委未參與修正版本投票提出批評,要求民進黨向社會交代清楚,既宣稱支持嚴懲毒駕,為何在關鍵表決選擇不投票?
陳美雅議員表示,每一起毒駕傷亡,背後都是一個家庭難以承受的破碎,立法委員肩負修法責任,面對攸關人民生命安全的議案,應讓選民清楚看見自己的立場與作為。
陳美雅質疑,民進黨立委以不投票表達抗議,是否足以承擔民意代表對選民的責任?民進黨不能只要求社會理解黨團策略,卻忽略民眾對交通安全的疑慮;民進黨曾支持行政院加重毒駕刑責版本,這項事實應如實呈現,但支持自己的版本,也不能免除對關鍵表決選擇的說明責任,既然各黨都說毒駕零容忍,就應讓人民看見具體承擔,而不是表決後只剩下相互指責。
陳美雅籲請中央政府,修法後應同步強化毒駕查緝、檢測量能、戒癮治療及再犯預防,並檢視第一線執法人力與設備是否充足,加重刑責之外,更要設法阻止毒駕者上路,減少下一個受害家庭。
陳美雅強調,人民的生命安全,值得每一位立委認真面對;呼籲民進黨立委,公開說明此次未參與投票的原因,朝野也必須共同監督修法後的執行成效,讓毒駕零容忍真正落實在道路安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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