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擴大還是財政優先? 蘇清泉拋敬老金政見

【記者陳立驌屏東報導】 屏東敬老金發放年齡是否應從現行門檻下修至65歲,成為地方政壇新的攻防焦點。國民黨屏東縣長參選人蘇清泉主張,比照高雄市制度,將敬老金發放年齡降至65歲,讓更多長輩享有福利;屏東縣府則以社福政策必須兼顧財政紀律為由回應。雙方表面上爭論的是敬老金,實際上交鋒的核心,卻是有限的公共預算應優先投入長者福利,還是維持既有財政配置。
蘇清泉將這場爭議延伸至過去的政策攻防。他指出,自己四年前提出老人健保免費、學童免費營養午餐等政見時,也曾面對財政負擔的質疑,如今部分相關政策已由縣府推動,因此他認為,財政紀律不應成為拒絕討論社福政策的理由。這番說法試圖將敬老金爭議從單一福利項目,提升為縣府施政優先順序的檢驗。
不過,社福政策是否可行,仍須回到實際財源、受益人數、年度支出與長期財政負擔評估,不能只以過去政見後來獲得採納,就直接推論其他福利措施必然具備相同的財政條件。
依蘇清泉提出的估算,屏東縣65歲以上人口約18萬人,若比照高雄市每人發放1500元敬老金,全年所需經費約2億7000萬元,相當於他所引用的屏東縣年度總預算560億元的0.48%。
這項比例成為蘇清泉質疑縣府財政說法的重要依據。他認為,敬老金支出占總預算比率有限,只要重新檢視公共工程及建設項目的優先順序,就有機會為長者福利挪出資源。
但這筆估算仍有進一步釐清的空間。65歲以上人口不必然等於符合全部發放資格的人數,實際支出也須依發放對象、領取條件、行政成本及政策實施方式計算。更重要的是,年度總預算規模不等於可自由運用的財源,若要評估政策能否落實,還須檢視歲入歲出、法定支出、既有社福承諾及未來財政需求。
因此,縣府若主張敬老金下修將造成財政壓力,應進一步提出具體試算與財源說明;蘇清泉若主張經費可以支應,也有必要提出更完整的財源規劃。雙方若只停留在口號交鋒,民眾仍難以判斷政策究竟能否執行。
除了敬老金,蘇清泉也將矛頭指向屏東農業物產館、西市場改建及水門轉運站等建設,質疑部分公共設施投入經費後,是否真正發揮預期效益,並以此反問縣府所強調的財政紀律究竟如何落實。
這項質疑觸及地方治理的重要課題:公共建設不能只看興建經費,也應檢視後續營運成本、使用人次、地方經濟效益及維護支出。如果設施長期使用率偏低,主管機關就有必要公開營運數據,說明當初的需求評估是否準確,以及未來如何改善。不過,設施是否屬於「蚊子館」,仍應以實際使用率、營運狀況及成本效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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