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活動送電風扇涉賄選 瑞芳里長候選人違反選罷法起訴

 

 

【記者林賢經基隆報導】基隆地檢署偵辦新北市瑞芳區里長候選人黃○睿涉嫌以禮品賄選案,14日偵查終結。檢方認定被告黃○睿及其家屬、友人等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依法提起公訴。
調查指出,黃○睿有意參選115年第5屆新北市瑞芳區新峰里里長選舉,因黃嫌自113年間起接任新峰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為求勝選,遂邀集友人邱○煌出資,並與母親許○玉、妻子林○瑾共同謀議,由黃○睿規劃KINYO牌14吋電風扇100台、穀關堡山壽豐七星米100包、興霖食品五穀雜糧麵100包、金蘭甘醇醬油100瓶、台糖大豆沙拉油100瓶(總價值新台幣11萬9,100元)等物資,預計分送給新峰里選區的100位選民。其中100台電風扇由邱○煌出資6萬8,000元贊助購入,其餘物資則由黃○睿準備。
黃○睿、許O玉、林○瑾於今年6月6日10時左右,在黃○睿經營且已掛上選舉看板的「新豐禮儀社」,假借新峰社區發展協會名義,發放上開每份價值1,191元之禮品予100位選民或其眷屬(此部分所涉投票受賄罪嫌均另案偵辦中),藉此方式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
黃○睿於今年9月3日登記參選第5屆新峰里里長。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洪郁萱獲報後,隨即於9月2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前往黃○睿辦公處所及住處等2處實施搜索,查扣KINYO牌電風扇、發放名冊等相關證物,並陸續傳喚、通知被告及證人等共計90人到案說明。全案14日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基隆地檢署呼籲,公平選舉為民主政治基石,賄選行為嚴重破壞選舉公正性,檢警調查賄團隊對於涉嫌賄選等妨害選舉行為必定嚴加查辦,也請全民共同守護乾淨選風、勇於檢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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