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農損 屏縣府催各公所完成初勘

【記者陳立驌屏東報導】連日豪雨造成屏東各地農業災損,農民災後復耕資金需求迫切,屏東縣政府持續加速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審查作業。縣長周春米指示農業處加強與各鄉鎮市公所聯繫,針對已運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完成災損紀錄,經科學方法判定損失率達20%以上的農地,優先採免現勘方式提報,以縮短行政作業時間,讓農民及早取得救助。
縣府農業處表示,本次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受理期限至9月7日止。為加快災損認定及後續撥款,只要農民於受理期間完成APP災損資料上傳,並以多張、多角度照片完整呈現水傷、落果、植株枯萎等受災情形,若可研判損失率達20%以上,即可由公所優先分批處理,免逐筆進行現地勘查,縣府也能提前向農業部辦理請款。
農業處指出,6月下旬豪雨現金救助案件目前多數已完成審查,已收到農糧署撥款的鄉鎮市公所,應儘速將救助款轉撥給農民,協助受災農戶投入復耕、復建工作。縣府也要求各公所依案件完成進度分批送件,避免因行政程序延誤農民取得救助。
農業處長李永文呼籲各鄉、鎮、市長重視轄內農民權益,視案件量及人力需求適時增派人手,並加強承辦人員教育訓練,提高災損案件受理與審查效率。他也再次提醒農民善用農業部開發的「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即時留下災後現況,拍攝時應涵蓋不同角度與受災範圍,提供公所作為損失率判定依據,降低逐筆地號現勘所需時間。
縣府預計下週安排抽查來義鄉、瑪家鄉、枋寮鄉、萬丹鄉、新園鄉及新埤鄉,完成抽查並通過後,將由農業部直接撥款。目前已有現金救助金約新臺幣1億4百萬餘元核發。
不過,車城鄉、泰武鄉及潮州鎮目前尚未將相關資料報送縣府。縣府強調,三公所應儘速完成初勘及資料彙整,並依案件進度分批完成現勘或免勘查註記後送件,讓縣府得以及早向農業部請款。縣府也呼籲各公所把握作業時程,避免行政延誤影響農民權益,盡快將救助資源送到受災農民手中,協助農業生產早日恢復。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