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雷琇雯雲林報導】見證雲林設縣、警政制度及地方治理發展的「原雲林縣警察局」,24日舉行修復再利用工程開工典禮,由縣長張麗善主持,副縣長陳璧君、立委張嘉郡、斗六市長林聖爵、縣議員賴淑娞、縣警察局長黃富村、文化觀光處長謝明璇、地方人士及相關單位代表共同見證歷史建築展開新生,未來將轉型為「雲林縣史館」。縣長張麗善表示,縣府投入4,650萬元經費推動修復,完工後將透過常設展、特展、文獻與數位典藏等功能,保存雲林歷史記憶,並串聯斗六舊城文化資產,打造縣民認識雲林歷史的重要文化場域。



張麗善縣長表示,雲林縣於民國39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同步成立縣警察局,原縣警察局前棟建築並於同年12月完工,後續歷經縣警察局及斗六分局使用,走過75年歲月,見證雲林地方治理及警政制度的發展。隨著警察機關陸續遷入新廳舍,建築也完成階段性任務,縣府因此投入經費進行修復,讓珍貴歷史建築重新回到縣民生活之中。
文觀處長謝明璇表示,原縣警察局於108年登錄為歷史建築,本次修復不只是改善建築硬體,更重要的是保存原有空間格局、建築材料、施工工法及歷史痕跡。工程完成後,將進一步串聯行啟紀念館、雲林縣記者之家及雲中街警察宿舍群,形成斗六舊城文化資產網絡,讓散落於城市中的歷史空間彼此連結,發揮文化資產群聚效益。
監造建築師陳柏宏說,本案將保留前棟磚造及木構造所呈現的戰後官署建築特色,修復入口車寄、外牆洗石子、木製門窗及窗台等重要細節,同時辦理結構、屋頂屋瓦、門窗及外牆等修復,並更新水電、消防及無障礙設施,在維持歷史風貌的前提下提升建築使用安全與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