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2日審查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認同軍人毒駕、不忠言論應受處罰,但對於量刑無法達成共識,條文均保留送交朝野黨團協商。
近年發生現役軍人對敵人宣誓或表示效忠情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行政院去年底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草案增訂「對敵人為效忠表示」之處罰,現役軍人如以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方法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效忠表示,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排審。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現役軍人如對國家有不忠言論表態,應予以處罰,但她認為院版的量刑過重,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比例原則。因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法緩刑,一定要入監服刑,對比美軍不忠言論罪的最高刑度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她認為應下修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兼顧國防安全需求與言論自由。
由於朝野立委無法在量刑上達成共識,會議主席、民進黨召委莊瑞雄宣布,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保留,送朝野黨團協商。
此外,行政院今年6月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條文修正草案,配合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同步修正刑度,單純毒駕提高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所有罰金都比刑法修正草案再提高新台幣10萬元至20萬元不等。
朝野立委雖然肯定加重毒駕罰則,但對於量刑意見不一,無法達成共識。最後莊瑞雄也宣布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條文修正草案保留,送朝野黨團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