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1日內申報、7日內繳銷報關證
【記者柳芬馨基隆報導】報關員工離職別漏報!基隆關籲1日內申報、7日內繳銷報關證。
基隆關表示,為即時掌握報關業人員離職資訊,適時採取門禁管控,避免報關證遭第三人冒用進出通關場所,衍生貨物控管安全疑慮,提醒報關業者應依限辦理離職申報及報關證繳銷,以免受罰。
基隆關指出,依《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報關業者於領有報關證的員工離職時,應自離職翌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線上方式向海關申報,並於7日內繳銷報關證;如事前已知悉員工離職日期,也可提前辦理申報及繳銷。基隆關說明,如查有違反規定情形,海關將視個案違規程度,依同辦法第36條規定,對報關業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停止6個月以下報關業務或廢止報關業務證照。
為便利業者辦理離職申報,關港貿單一窗口(CPT)設有「報關業者申報離職員工作業(WJC06)」系統,業者可使用工商憑證或經授權自然人憑證登入CPT,依「通關服務/憑證通關服務/憑證登入/線上委任系統/公司委任個人作業/報關業者申報離職員工作業」路徑完成線上申報。基隆關提醒,完成申報後,仍應於員工離職7日內,以郵寄或親送方式繳銷離職員工報關證,請業者確實依規定辦理,共同維護貨物控管安全及通關秩序。相關疑問可洽基隆關業務二組,電話(02)2420-2951分機5420。
